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,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。这种文化交流不仅发生在政治、经济等领域,在艺术创作中也愈发凸显。从音乐到电影,从设计到建筑,跨界合作与文化融合成为推动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动力
中西方有着悠久的交往史,“无数的人们,公元100年时秦商人旅华,无穷的远方,三国时孙权还与西方商人畅聊,都与我有关。”而百岁山《斯文江南》收百世之阙文,明末清初批传教士访华........在18世纪中期之前,采千载之遗韵,西方旅行家的报告里,还原了一个原汁原味的江南。“言情”与“生死”,一直都是“有着白皮肤的”,是今晚播出的《斯文江南》绍兴第二期主题。老戏骨鲍国安自曝爱情故事,将人的肤色记录为暗白色、橄榄色等,“你不知道我那老伴儿,绝少认为肤色与欧洲人有什么的区别,到什么程度?那时候刚结婚,更不认为人是“黄皮肤”。
然而在19世纪之后,我问她‘你是谁的人?’她说‘我是的人’。”引得全场笑。上一集“虎妈”茅威涛自曝育儿经,对人肤色定义却出现了巨变,称“女儿看完郎朗弹钢琴之后更不想学钢琴了”。这一集,此时欧洲人普遍认为人是“黄种人”,乃至最终人都普遍自认为是黄种人。
黄色与白色相差很,普通人都能一眼识别出来,更遑论专家学者了。既然如此,为何西方人会将人的肤色定义为“黄色”,而不是“白色”?其实,这一切与欧洲中心主义、白人至上主义有关!
18世纪中期起,欧洲重新定义了肤色
工业之后,欧洲在世界版图中脱颖而出,开始用他们的标准定义世界人种。
18世纪中期,瑞典生物学家林奈(下图),他在《自然系统》一书中,将人类分为四种,其中欧罗巴白种人、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,只是亚洲人的肤色他用了一个并不明确的拉丁词fuscus来说明,这个词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。当时的德文译本中,这个词被译为德语的gelblich,意思是微黄。过了一些年,林奈将fuscus改为luridus,这个词的中性意思为黄、淡黄、蜡黄、苍白等。
18世纪晚期,白种人至上主义者、德国人布鲁门巴哈,被誉为“体质人类学之父”,一直研究人种头骨,将人类分为五种,即高加索人种、埃塞俄比亚人种、美洲人种、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;后来,他将头骨研究与肤色分类结合起来,重新将人类分为五种,即白色高加索人种、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、红色美洲人种、黑褐色马来人种和(东亚的)黄色蒙古人种,这是“黄色蒙古人种”概念的首次出现。
由于蒙古帝国在欧洲广为人知,给欧洲留下过很多恐怕印象,于是“蒙古”与“黄色”就联系了起来,击败其他备选颜色,成为包括人在内的东亚人种的正式肤色。
人更显白,为何却被定义为黄种人
欧洲人群中,只有北欧人肤色整体较白,其他地区欧洲人的肤色,并不人更白,南地区的甚至比人普遍更黑。那么,为何欧洲人被划分为“白种人”,人被划为“黄种人”呢?
18世纪之后,随着欧洲的崛起,他们在描述世界各洲人类时,开始有意无意地将更好的词汇留给自己,于是将人类分为“白黑红黄”的人种学在欧洲诞生了。
在西方传统文化中,白色代表神圣、纯洁、智慧和高贵,黑色象征邪恶、污贱、死亡和野蛮,黄色代表不洁、贪婪、低俗、病态与恐怖。所以,欧洲人被划为白种人,非洲人被划为黑种人,而文明程度介于欧洲与非洲之间的东亚人,则被分配为黄种人。说到底,黄种人不是生物学概念,而是政治文化上的概念。
当强时,西方旅行者眼里的人是“白皮肤”,但当欧洲开始工业,而越来越显落后时,也就没有资格是白肤色了。关于当时欧洲眼里的,以文学作品为例:1719年的《鲁滨逊漂流记》续篇中,鲁滨逊来到,感到人“无知又肮脏”,“而且又组织得不好”,知识与科学技术“相当落后”;随后的《环球旅行记》中,向欧洲展示了一个“欺诈、贫困、堕落、愚昧无知又冥顽不化”的形象。
“黄种人”的定义,源于白人至上主义者
古代西方旅行者记录为“有着白皮肤的”,18世纪欧洲学者之所以推翻这一结论,将包括人在内的东亚人定义为“黄种人”,事实上与两个白人至上主义者有关。
美国现代学者奇迈可研究指出:林奈迈出的关键一步,即把亚洲人的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,
“林奈并非简单地在白与黑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过渡色,他其实是在找一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的词来代表亚洲人,因为林奈曾经说过,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。”
因此,这位享誉世界的瑞典生物学家林奈,实际上有着丑陋的灵魂。
如果说林奈只是暗示,还没有直接说出来的话,那么布鲁门巴哈(下图)就直接给予明确定义,创造了“黄色蒙古人种”的全新概念。之后数十年,尽管当时欧洲对于如何描述东亚人种的肤色,还存在一定的争议,但以“蒙古人种”代表东亚人已成定论。
1873年,由于削弱、瓜分的政治需要,俄罗斯政客巴枯宁率先提出“论”,以匈奴、蒙古为历史依据,直接宣传是“来自东方的巨危险”,将俄罗斯对的侵略行为上升为“白种人对黄种人的战争”,借此希望得到欧洲各国舆论的支持。之后,“论”在欧美普遍流行,人是“黄种人”成为欧美社会的普遍印象。
“黄种人”本是蔑称,为何会被人接受?
将人定义为“黄种人”,本来是彻彻底底的种族歧视,或者说是一种蔑称,但奇怪的是为何近代人会接受呢?
首先,在传统文化中,黄颜色不仅没有低贱的寓意,反而象征着高贵,比如古代一度只有皇帝才能使用黄颜色,“有土德之瑞,故号黄帝”的黄帝,我们自诩炎黄子孙,母亲河——黄河等等。相反,白色虽然正面寓意颇多,但意义更,比如“白丁”、“白衣”、“白身”、“白忙”、主萧杀之秋的“白虎”、穿孝服的“白事”、戏曲脸谱里的“白脸”奸雄等等。因此,从传统文化上来说,人反而更能接受“黄种人”的说法。
其次,欧美对的入侵,处于存亡之秋,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寻找救国之道时,一些人以“黄种人”为工具,希望以此团结人来与西方较劲。说到底,由于中西对立的时代背景,反而让人接受并强化了“黄种人”的说法。
由于布鲁门巴哈的人种划分错误百出,严重的不科学,以及浓郁的种族主义思维,所以如今在欧美正式场合中,已经很少能见到东亚人的标签——“蒙古人种”、“黄色人种”的说法了,但深受种族思维标签之害长达200多年的,“黄种人”的说法却时常可见,《龙的传人》里的“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,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”更是传唱不休。
标签:欧洲 白人至上主义 埃塞俄比亚人 布鲁门巴哈 林奈 lurid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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