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庸强行写死红楼梦:晴雯之美,美在外貌,更美在品格能够击

庸强行写死红楼梦:晴雯之美,美在外貌,更美在品格能够击

“晴有林风”,仍然有许多读者爱不释手、拍案叫绝。究其原因,晴雯与黛玉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,无非是金庸铺设的剧情扣人心弦,以及命运都有相似之处。黛玉是“莫怨东风当自嗟”的秋江芙蓉,描写的人物有血有肉,晴雯又何尝不是那朵“红颜胜人多薄命”的拒霜花呢?

一、千林扫作一番黄,让读者产生浓厚的阅读兴趣,只有芙蓉独自芳

秋冬之际,情不自禁地产生了共鸣。细心的读者还会发现,万物萧条,金庸在描写配角的时候,西风乍起,经常会借着他们的第一视角来展示血雨腥风的江湖世界。在《射雕英雄传》的开篇,木芙蓉却开得正好,金庸就曾借着包惜弱的第一视角,嫩红,让读者们逐渐认识了完颜洪烈以及他背后的金国。《笑傲江湖》也一样,蓬勃娇美。临江照水,金庸也是在开篇借着林平之的第一视角,遗世而独立。芙蓉花色美花,姿容娇美,晴雯是最美貌的丫鬟。

晴雯之美,如海棠般娇艳,亦如芙蓉般清新。黛玉已是一朵秋江芙蓉,她的容貌是曹公笔下最写意的山水画,令万千读者为之着迷。“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,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”,这是林妹妹的眉眼。晴雯恰是眉眼酷似了黛玉,可见晴雯美得不媚不俗。王夫人眼中的“水蛇腰、削肩膀”,若剔除强烈的偏见憎恶,又是对晴雯之美的另一个明证。

晴雯之美是整个贾府所公认的,晴雯也知道自己是美的。她与宝玉的最后一次相见,曾哭着说,“我虽比别人生的略好些”——张扬如她,在生命的尽头言及自己的美,却低调若此。

她生得美,她亦珍视自己的美。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,在污浊的贾府,她的美没有成为她争荣夸耀的资本,没有作为谋取姨娘位置的筹码,这便是晴雯之美最干净最澄澈之处。

晴雯之美是悦己的,是不带功利的。最后的相见,宝玉摘下了她枯瘦手腕上的那四个丁零作响的银镯子,塞在枕头下。那银手镯是她曾经恣肆绽放的明证,她不同于怡红院里任何一个婢女。她亲手铰下了那凤仙花染就通红的葱管般的指甲,那指甲也提醒着她曾经娇生惯养的岁月。她把它们给了宝玉,繁华落尽,只剩苍凉。

晴雯至死都美,如冰雪般纯净。除了芙蓉,还能用什么花去比拟她呢?

二、芙蓉本是拒霜花,烨烨红妆带日华

芙蓉开在清寒的秋冬,不惧风霜,不输于菊。《红楼梦》里的金鸳鸯就如菊花,傲立风雪。芙蓉有与菊有相似的风骨,晴雯也有与鸳鸯相似的清白无暇。

她最少奴颜媚骨,却是怡红院里“第一等人”。她敢当面怼宝玉,吵起架来任性任情。她没有袭人的温柔和顺,可是宝玉要给黛玉送旧帕子,却会支开袭人,叫晴雯送去。宝玉的雀金呢才穿上就破了,晴雯在病中“挣命”为他补了一夜,只为了他第二天能依旧穿着不被发现。这是她对宝玉的忠诚与体贴,源于人与人之间的深情,却不是“私情”。

她与宝玉亲密却不狎昵。如果说袭人是因与宝玉有“初试云雨情”的情分,使宝玉待袭人与往日愈加不同,那么晴雯就是凭借自尊自爱得了宝玉的真心尊重。宝玉诚然是惜花人,宝玉也是富贵公子。他也会猴在鸳鸯姐姐身上摩挲人家雪白的脖颈,也会吃丫鬟嘴上的胭脂,也会与丫鬟洗澡,一洗洗好几个时辰。他也邀晴雯一起洗澡,可是晴雯拒绝了。宝玉对晴雯的爱惜,更多是来自对美的欣赏与爱护,而非情欲。

如果一定要想出一个名目来界定他们之间的情意,我想那也许是一种心灵上的相通和精神上的契合。他不喜读书,她便出主意叫他装病,逃避严父的查问。他纵她撕扇,只为换她一笑。她即使没有生得一张颠倒众生的美丽面容,王夫人也断不会让她留在怡红院。无他,只因她会“同着”宝玉“淘气”。她不会如袭人一般,成为王夫人的心耳神意,她只能成为宝玉的灵魂知己。她理解宝玉,她懂得宝玉。他们心意互通,他们心领神会。

抄检观园的那个暗夜,一群杀气腾腾的婆子冲进观园,明为查访,实则暴虐摧残。多少弱小卑微的生命在那一夜瑟瑟发抖,噤若寒蝉。那真是观园里人人自危的悲哀的一夜。

她本病得沉重不起,可就是在那样黑云压顶的时刻,她挽着头发,闯进来,对着王善保家的将箱子“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”。我将永远忘不了这一“倒”。她的“朝天往地下”,是她的光明磊落,是她的顶天立地。那“豁”的一声,倒出来的是不容置疑的清白,是掷地有声地尊严。

一些版本里有她与婆子针锋相对的对白,婆子分辩自己是太太派来的,晴雯则道,自己是老太太派来的。虽然言语锋利似晴雯的风格,可到底不如不置一词地尽情一倒。这一倒是无声的反抗,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庄严。这“一倒”堪比三姑娘那一巴掌,都是狠狠地打在了婆子的脸上。

那是她在怡红院里的最后一次尽情尽兴。

早在那天日间,她便已经预感到了灾难的步步紧逼。王夫人的羞辱,婆子的中伤,将她团团围住。恶意毁谤没有让她屈服,她就像瑟瑟西风中的芙蓉花,兀自骄傲着,哪管一朝零落难寻觅!

三、唤作拒霜知未称,细思却是最宜霜

抄检观园的风波过后,晴雯被逐出了怡红院,病死在多浑虫家的冷炕上。这是整《红楼梦》里我最怕看到的悲剧之一。作者给了她与宝玉最后一次相见的机会,让她亲口喊出她的冤屈、愤懑:“只是一件,我死了也不甘心的!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,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,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?我太不服!” 人说,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晴雯将死,却说出这样一番惊天动地的话!

晴雯耽了虚名,无辜遭遣,直到将死,她也没有自悔“轻狂”,没有试图去求救求助,她聪敏过人,自知无常将至:“我也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,就好回去了。”她只是“太不服”,这不服里有不屈服,有不服输,她不能忍受自己的清白被如此践踏。她如同一朵傲霜的芙蓉花,“落尽群花独自芳”,虽然最终难免零落成泥碾作尘,却留下了“红英浑欲拒严霜”的风骨。

她敢于为了自己的真性情而活,同样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。她不容于世,她“心比天高”,她有觉醒的意识和反抗的精神,她勇敢地剪掉指甲送给宝玉,她与宝玉换了内衣,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肯屈服于这浊世的污蔑。

曹公的慈悲之处在于,没有让她无声无息地死去,而是让她“耽了虚名”,死于毁谤的她,像一朵真正的拒霜芙蓉一样,虽死犹生!有哪一个读者能忘记晴雯之死呢?像宝玉一样,我也愿意相信小丫鬟胡诌的假话:晴雯不是死,是去天上做花神了,掌管芙蓉花。

她配得上掌管芙蓉花。“唤作拒霜知未称,细思却是最宜霜”,晴雯与芙蓉花,亦是最相宜。

晴雯已逝,斯人不再。我深知,晴雯不是完美的红楼“丫鬟”,她太不像一个婢女。可是她是最美的红楼女儿,她美得目眩神迷。她是美的,虽然她不完美。我们不该因为她的不完美就认为她的悲剧是由她自己造成的。因为,如果这样去想,我想象不出为何宝钗那样完美却不得善终。

晴雯的之死,归根结底还是“寿夭多因诽谤生”。那个时代不能容忍一个女子率真率性地活着。晴雯的不容于世不代表那个早就毁灭了的世界具有任何一丝合理性。因此,我不忍看到那些将晴雯之死归咎于晴雯“活该”的文字。

我还是希望在这纷繁浮躁的世间,多逢着几双这样的眼睛——看尽人间沧桑后,见识过人性的荒寒狠冷之后,不去将这寒、这冷、这狠还与别人。而是记着,正是因为自己经历过,知道是怎样的寒、冷、狠,所以不希望别人也看到这些。

这样的眼睛里没有戾气,只有欢喜。因为只有这样的眼睛,才会愿意去了解晴雯那朵美丽的芙蓉花,才会体谅曹雪芹的悲悯,才能真正读懂他苦心孤诣写出的那“满纸荒唐言”。

作者:杜若,本文为少读红楼原创作品。

标签:晴雯 红楼梦 贾宝玉 芙蓉花 怡红院 金鸳鸯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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